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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告患者书

发布时间:2021-11-19 08:01本文出处:

  

广大患者及家属朋友:


您们好!

 

根据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结合医院实际,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即日起有序恢复医院正常医疗工作。

门诊挂号

  1. 携身份证、社保卡在挂号窗口依次排队挂号;

  2. 关注“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预约挂号。

门诊就诊

  1. 到院就诊患者即日起无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如患者有发热,健康码异常,或14天内去过中高风险区,或有任一新冠肺炎早期症状的,请您按引导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 进入医院的患者或陪员预检分诊处将为您测量体温,指导您正确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询问流行病学史、旅居史,询问有无发热、干咳、咽痛、鼻塞、流鼻涕、眼部结膜炎、肌肉酸痛、味觉改变、嗅觉改变、腹泻等十大新冠病毒感染早期症状;

  4. 门诊诊室严格实行“一医一患一室”制度,候诊时患者之间至少间隔 1 米,就诊患者在入诊室就诊前必须由分诊人员再测体温;

  5. 专家门诊、口腔科、耳鼻咽喉、眼科于下周一(11月22日)正常开诊。

住院患者

1.一般住院患者、陪护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办理入院手续,核酸可由医生开单后到医院门口采样点采样;

2.患者及陪员入院后7天1次核酸检测;

3.特殊情况单采单检。

核酸检测

“愿检尽检”人员在医院门口进行核酸检测。

温馨提示

感谢您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和传播者,共同营造健康安全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