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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防控报道(六十八)——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医院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20-03-20 16:04本文出处: 兰州市二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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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院陆续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爱心捐赠物资,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贡献力量。为了更好的发挥这些爱心物资的作用,纪委立足本职工作加强对捐献物资使用的监督,保证各项物资用到实处、发挥实效!

一.捐献物资管理的监督:

院领导对社会各界捐赠物资的管理的高度重视,成立了“市二院新冠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于博和党委书记刘雄昌担任组长,实行双组长负责制。对社会各界捐赠的物资由新冠疫情应急后勤保障组和督查组进行统一管理,对所接收物资分类登记造册,详细记录每一笔物资的捐赠人、捐赠时间、捐赠款、捐赠数量、联系方式等信息,纪委对捐赠物资登记表进行查阅,并与院办、设备科、工会、药剂科、肝病所、计财科、环保科、审计科、总务科各位主任进行沟通,核实具体捐赠数量与登记表是否吻合,保证登记数量的准确。

二、捐献物资使用的监督:

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后勤保障组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对捐赠物资进行归类使用,对于捐赠物资(牛肉、盒饭)有专门使用要求的定向捐赠,由工会、环保科直接捐赠给医院发热门诊一线防疫人员;对于由医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自行安排的物资根据防疫要求由院办、工会、设备科、肝病所、药剂科进行统一安排使用,并对以上捐赠物资的使用地点、受捐赠科室和人员等相关信息进行逐条核实,确保捐赠物资的专项使用。

三、捐赠物资信息公开的监督:

医院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为了提高捐献物资收发工作的透明度,将捐赠物资统计情况由纪委通过微信公众号和OA平台向全院分3次公示,院办、工会、设备科、肝病所、药剂科、环保科做好各类物资的分发去向的确认登记,由纪委对领取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严防截留、挪用防护用品和捐赠物资的行为,确保各类物资物尽其用,保证捐赠物资使用的公开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