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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开展“清廉医院”建设、树医院廉洁之风

发布时间:2022-06-10 09:35本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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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召开“清廉医院”建设活动动员大会,医院党委书记、刘雄昌主持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医院全体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刘书记结合兰州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兰州市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和《甘肃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等精神,明确了我院开展“清廉医院”建设活动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对“清廉医院”建设的重点任务、工作措施进行了安排部署。

刘书记指出, “清廉医院”建设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改进行业作风、树立医德医风形象的重大举措,全院职工要充分认识开展“清廉医院”建设的重大意义,要明确目标任务,全力落实“清廉医院”建设的各项措施。一是各科室要深入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医院实施方案,提高思想认识,迅速动员部署,形成良好氛围。二是要严格落实责任,各科室负责人为全面落实“清廉医院”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三是细化内部管理,遏制收受红包行为。四是加大惩治力度,清除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回扣现象,严守各项招采纪律,严控药品耗材使用,严惩违规违法人员。五是开展典型示范引领,总结优秀经验,树先进典型,打造一批制度规范好、医德医风好、文化氛围好的“三好”清廉医院、清廉科室和“医德医风优秀个人”,形成“可看可学可复制可推广”的清廉建设模式。六是要加大监督检查和严肃处理问责,对违反行业纪律的医务人员,批评教育一批、通报处理一批、严肃清理一批;对涉嫌利益输送的医务人员严肃惩处,持续保持对违反廉洁从业准则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七是高度重视“清廉医院”建设的宣传引导,运用医院网站和与新闻媒体的沟通,深入展示建设活动的动态、经验和成效,通过正面宣传提升群众对医院的信任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于博院长强调,各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学习“清廉医院建设”活动的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开展“廉洁医院”建设活动的责任感。职能科室负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药品、器械等供应商代表接待日制度》,通过这次活动使我院各项管理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