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院内返聘专家的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进一步提高医院的综合实力和技术水平,不断加快医院医疗质量建设的步伐,充分发挥返聘专家在学科业务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条件
1、在本专业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名望被业内所公认的专家、学者;
2、确因工作需要,需聘用主治医师职称的人员时,可由科室申请,但需从严掌握;
3、拟聘用专家身体状况能从事相应工作;
4、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管理制度。
二、聘用专家工作职责
1、完成聘用科室的日常工作;
2、定期参与科室查房工作,重点指导疑、难、危、重患者的诊断及治疗,参加疑难及死亡病例的讨论;
3、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及上级行政部门指派的各项工作;
4、掌握本学科学术发展动态,协助科主任指导学科建设及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医师申报或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科研项目,完成高质量的科研项目。对青年医师及研究生进行业务指导。
三、返聘专家的程序
1、科室填写《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返聘专家申请表》,上报医务科;
2、医务科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同意后,提交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3、人事科负责返聘专家聘用文件,并负责每月通知财务科执行相关工资标准待遇。
四、 返聘专家的待遇
1、返聘专家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副主任医师聘用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主任医师聘用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主治医师聘用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绩效工资按聘用科室标准考核发放;
3、返聘专家不能担任科室主任或科室负责人;
4、行政后勤科室不能返聘退休人员;
5、返聘专家其他福利按聘用职工同等对待。
五、返聘专家的管理
1、返聘专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未经医院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许诺聘用条件和有关待遇;
2、根据工作需要,返聘专家的聘期一般为一年,依据科室申请确因工作需要者,可以续聘,续聘年龄原则上男性不超过70岁,女性不超过65岁。临床科室返聘专家,如身体健康,年龄可适当延长;
3、返聘专家由医院和科室共同管理,科室每年12月底将返聘专家的工作量及工作内容(包括开展新业务情况、门诊工作量、手术台次、查房次数、授课次数及内容等)汇总并填写《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返聘专家考核表》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年对所聘专家进行一次综合考核,对达不到规定工作量或身体状况不佳的专家,下一年度建议不予续聘。
4、返聘专家按医院正常作息时间上下班,并享受年休假待遇。
六、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