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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 关于印发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5 15:33本文出处: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全体职工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工作目标

将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化建设工作纳入医院日常工作中与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相结合,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自觉养成良好的医德医风和工作作风。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的规范有序开展,设立医院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实施。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

四、考评范围及内容

(一)考评范围:全院医护人员。

(二)医院医德医风管理内容:

1.医德医风管理组织体系和制度健全;医德医风建设措施具体并认真落实;收集、处理服务意见及反馈处理意见的渠道健全;患者和社会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90%。

2.医院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医务人员与窗口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将医务人员与窗口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教育列为员工教育规划。

3.严格执行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医院工作人员共同行为规范》等廉洁行医的规定。有健全的约束机制和监控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廉洁行医教育。

4.严禁推诿病人、拒诊病人。医院用药全部从主渠道采购,不得使用无批号、过期、变质、失效药品。有严格的转院治疗、外购药品、医疗器械的审准程序。

5.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和选择权。

(三)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标准:

基本标准(基础分80分)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分)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分)

(1)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分)

(1)职工必须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同情、关心和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分)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分)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分)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分)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加分扣分标准

1.加分项目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每次1分,但总分不超过5分。

(2)各类单项奖,属同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加2分;市级奖励的加2分;省级奖励的加3分。

(3)每收到一次表扬性的信件、锦旗、镜匾,对受表扬者加1分;给集体的科内有关人员各0.5分。最高不超过5分。

(4)对在工作岗位上无端受到病人及家属谩骂、殴打仍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视情况加2-5分。

(5)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与工作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有关部门的,每次加1分,但总分不超过5分。

(6)自觉拒收病人及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加1分。

(7)收到行政部门表彰的加1分。

(8)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2分。

(9)敢于检举他人利用工作之便,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病人财物不上缴或乱收费等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经调查属实的加10分。
   (10)敢于检举他人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情况属实的加10分。

(11)敢于检举他人为服务对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情况属实的加10分。

(12)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受医院表彰的加5分。

(13)纠正他人因违反保守医密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影响者加5分。

2.扣分项目

(1)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扣1分。

(2)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旷工每次扣5分;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每次扣1分。

(3)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4)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实的扣5分。

(5)泄露病人的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6)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实的扣5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0分;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的扣20分。

(7)上班着装不整洁每次扣1分;不挂牌上岗每次扣1分;语言不文明每次扣1分。

(8)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且引发争吵的主要原因在医院工作人员本身的扣10分;主要原因在服务对象的,根据情节轻重扣2-5分。

(9)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有索要、接受病人及其家属财物的扣5分;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的,扣5分。

(10)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的扣30分。

(11)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扣30分。

(12)为服务对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扣10分;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的扣10分。

(13)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扣10分。

(14)违规私自外出行医的扣5分。

(15)医务人员有滥检查、滥用药行为的扣20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5分。

(16)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属科室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5分;属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多收的,扣个人2分;情节严重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10分。

(17)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18)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扣10分。

(19)科室之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扣科室当事人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10分。

(20)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发生较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分;发生医疗事故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扣15分。

(21)因工作拖延,虽未构成差错,但影响诊断治疗的

扣10分。

(22)未能按时上交医德医风考评表者扣2分。

(四)考评方法:

医德医风评价分为四个等级:优秀(95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80—94分)、一般(60—79分)、较差(60分以下)。按照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医院考评领导小组评价,最后确定等级。医德考评要严格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五)评价步骤: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考核的七条标准内容和加分、扣分项,结合自己的实际表现,认真逐一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医德医风行为、工作表现、科室考核进行评价打分。

3.院考评领导小组评价:由医院纪委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逐个评价,并填写考评组综合评语。

五.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在全院各科室中进行。

(二)实施要求:每年开展一次考评,考评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或人事档案。

(三)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科室、个人评先评优等奖励挂钩,作为应聘、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每年对医德医风“优秀”人员给予奖励表彰;对医德医风“较差”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健全机构,加强领导: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党办、纪委、工会等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考评领导小组。各科室参照本方案,完善考评工作,成立考评小组,以科主任、护士长负总责,组织好本科室医务人员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性工作。。

六、医德医风规章管理体系

(一)医德医风档案制度

医院在岗医务人员,均建立医德医风档案。该档案是评价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和政治表现的重要资料,是晋升、晋级、评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制度

将医德医风教育纳入日常工作和医院综合目标任务同管理,实行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建立岗前职业道德教育制度,新职工上岗前要进行常规性的医德医风教育,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学习情况和成绩记入本人的人事档案和医德医风档案。

(三)建立医德医风投诉、监督制度

1.医德医风调查制度。门诊患者每年定期由纪检办公室负责发放、整理。住院患者每月由纪委发放《患者满意度调查表》,患者将其住院的切身感受和对医护人员的评议填写在表上,每月底由医院纪委回收、整理。

2.病员信访制度。医务科、纪委负责接待患者及家属来信来访;对患者投诉应及时收集整理,由有关部门负责处理,并将结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给患者或其家属。

3.工休座谈会制度。病区每月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由科主任、护士长主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或向医院有关部门反馈情况,向患者反馈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四)医德医风奖惩制度

对模范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医德规范者,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七、考评主要方法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日常监督考核、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医院每年进行一次考评。同时,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

 

 

中共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