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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医院”标准

发布时间:2016-12-15 11:25本文出处: 兰州市二院

  

一、医院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执业。

二、严格按照《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工作制度及各类人员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切实有效的落实机制。做到制度健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三、要依法执业,保证医生 、护士以及医技人员从事临床业务工作持证上岗。无超执业科目及非准入技术项目等违规执业行为。严格临床医务人员管理,加强技术、医德医风和“三基三严”培训教育。严格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

四、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严格遵循医疗原则,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努力降低病人医疗费用。

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政策。没有自立、分解、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收费现象,做到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开、透明。

六、严格药品、设备和耗材管理,保证医院所用药品、设备和耗材均由正规、合法渠道采购。

七、要依法维护病人权利,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以良好的服务态度,规范文明的服务用语,开展诚信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八、要努力改进服务流程,营造良好的人文、绿色就医环境,提供高效、便利的服务,最大限度的方便病人就医。

九、建立和完善畅通的医患沟通渠道和病人投诉处理机制,妥善解决病人意见和投诉,诚恳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